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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发表时间:2021-11-22 16:37:59

年轻创客们,你们在为创业没有启动资金而犯愁吗?你们还在为贷款资金的高额利息困扰吗?上虞人社来帮你解决后顾之忧。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全日制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在上虞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其所创办的经营实体缴纳社会保险(高校在校生、由户籍所在农村经济合作社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在政府部门举办的创业大赛中获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创业项目负责人在绍落地项目且还款积极、带动就业(签订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贴息计算时使用的贷款基准利率以贷款合同签订当日的贷款基础利率为准,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二、受理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三、办理程序

(1)认定。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区人力社保局核对营业执照、社保信息,审核确认后签署资格认定意见并盖章。

(2)评估。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后,在资格认定限额内确定发放贷款(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金额。

(3)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经办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理由。

(4)贴息。每季度结息后,由经办银行向人力社保局申请贴息,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向经办行拨付贴息资金。


四、申请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个人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在校大学生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营业执照。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银行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全部贴息人员清单;贷款合同(新增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贴息与认定部门不同时提供)。


五、办理时限

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即办,贴息办理2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社保局2楼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5-8221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