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山区共富,引领和激励广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2019年绍兴市出台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100名左右,并实行动态管理,为绍兴加快建设新时代共同富裕地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对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奖励2万元,属创业人才的给予贷款额200万元内按贷款发放日当期LPR两年全额贴息。
贷款贴息申请:人才创业企业于贷款发放日起满一年或满两年后登录“越快兑”,向所在市、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贷款满一年后申请的还可再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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